8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发布《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报告披露了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进展,以及对互联网行业的科技创新、新业态、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和商业模式创新保护的推进作用。报告认为,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的重要一环,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够充分保护企业创新创造的智力成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鼓励了企业通过司法诉讼维护其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报告选取了阿里巴巴(含优酷)、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含爱奇艺)、网易、华为、中兴7家互联网企业,发现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主诉案件总体胜诉率普遍较高,自2017年起均保持在80%以上,2020年胜诉率增长到87.33%。各企业胜诉率集中于80%-90%这一区间内,在每年的平均胜诉率上下波动,不存在某一企业存在持续的畸高或畸低的胜诉率。 此外,版权“大户”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胜诉率比互联网大厂更高,音集协在北京地区和深圳地区的胜诉率分别为100%和98.11%、音著协在杭州地区胜诉率为100%。 报告认为,中国法院着力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网络环境下新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保护范围和追责机制,加大司法保护和救济力度,完善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规则,有效保护和鼓励互联网创新。 互联网大厂胜诉率高达80%-9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3-2020年)的公开数据,全国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一审与二审新收案件量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其中,一审新收案件量从2013年的88583件,增长至2020年的443326件,增长约4倍;二审新收案件量从2013年的11957件,增长至2020年的42975件,增长约2.6倍。此外,一审案件数量增幅明显大于二审案件数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一审案件审判质效逐步提高,多数知识产权案件在一审阶段得到解决。此外,2013年著作权案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整体的比例59.66%,2020年的比例为73.21%,可以说著作权案件已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重点案件类型。 报告选取的代表性企业为阿里巴巴(含优酷)、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含爱奇艺)、网易、华为、中兴等7家。2013年这些公司总体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诉案件总体胜诉率为56.67%,2020年增长至为87.33%,且自2017年起均保持在80%以上,胜诉率呈现出整体上升趋势。这一变化体现出国家不断强化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从各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胜诉率来看,华为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从2018年的87.50%上升到2020年的95.24%,呈现连续上升的趋势。阿里巴巴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从2018年的96.55%下降到2020年的79.87%,呈现连续下降的趋势。腾讯、字节跳动、网易从2018-2020年的胜诉率均体现为2019年为峰值,相反百度该年度胜诉率则为最低值。字节公司在企业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上是唯一一家在2018年-2020年三个年度均在90%以上的企业。 报告认为,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整体胜诉率的提升,以及各地区司法保护的客观中立,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民法院在“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业化、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也反映了我国各地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专业化水平普遍较高,知识产权整体司法保护进入较高水平的发展阶段。 北京杭州深圳胜诉率基本持平 为研究不同地区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司法裁判是否存在地域差别,报告课题组选取了北京地区、杭州地区、深圳地区作为地域变量进行统计。整体来看,在北京地区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上,各互联网企业、著作权集体组织在北京地区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大体持平,且处于80%-100%这一区间内,胜诉率较高。其中,网易、字节跳动和阿里巴巴,胜诉率分别为97.44%、95.16%和88.61%。百度的胜诉率排名靠后,为77.71%。 在杭州地区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情况上,字节跳动、腾讯、百度、网易、华为、音著协、视觉中国在杭州地区案件较少,因此胜诉率均高达100%,音集协和阿里巴巴的胜诉率则分别为96.10%和75.61%。 在深圳地区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情况上,百度、视觉中国在深圳地区胜诉率均为100%,其他主体即音集协、腾讯、华为胜诉率分别为98.11%、94.64%和80%。 从各区域知识产权司法来看,北京、杭州和深圳三地法院在面对互联网企业的相关知识产权案件时均能统一、中立地对待各互联网企业,并不因互联网企业的住所地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这也从侧面说明我国法院在处理互联网企业案件时不存在所谓的“主客场”,能够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制度创新为互联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报告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为龙头,以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以24家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以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为特色,以高、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的审判格局。 在知识产权民事审判领域,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体系,加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类案和新类型案件检索制度。这些举措极大强化了知识产权法律的统一司法适用,并将有效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依法平等保护,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为平台经济公平竞争提供坚实后盾。相比传统行业,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较为普遍,中国法院进一步细化明确垄断和不正当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规则,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法院可能通过司法裁判,促进互联网领域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为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同时,良好的司法保护环境促进了互联网新业态的出现和对商业模式创新的保护。法院采取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制裁诉讼妨害行为等措施,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切实降低维权成本,切实保障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改善企业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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