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舌尖上的安全”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坚定地拿起法律、道德和科技的武器,捍卫人类的生命健康。(图片来源:东方IC) 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先行者,也是现代食品安全法治的先行者。第一次工业革命给食品生产和销售带来了新变化:一是工业化,大规模动力工厂逐渐取代手工家庭作坊;二是专业化,发明了罐装、冷冻、化学保存等食品加工方法;三是商品化,食品生产过程远离公众的视野,市场信息越来越不完全和复杂化。 但是,工业革命未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掺假制伪比比皆是。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这样描述:“把咸黄油冒充新鲜的出售,不是在一块块的咸黄油上涂上一层新鲜的黄油,就是把1磅新鲜的黄油放在上面让人先尝一尝,在尝过以后却把咸的卖出去,或者洗掉盐再把黄油当作新鲜的出售。糖里面掺上米粉或其他价钱便宜的东西,照净糖的价钱出卖。” 19世纪中期,英国食品掺假达到顶峰。1850年,反掺假运动的领袖人物阿瑟·哈塞尔医生组建卫生分析委员会,专门调查食品质量。哈塞尔医生在英国历史上第一次运用显微镜分析食物样品,发现食品中含有许多毫无营养价值甚至有毒的物质。从1851年1月至1854年末,《柳叶刀》全文刊登了他们的调查报告;《泰晤士报》等纷纷转载,社会舆论一片哗然。 1855年7月,英国议会下院成立专门委员会调查食品掺假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不仅大众健康因此处在危险中,全社会的钱财被诈取而去,而且社会公德因此而败坏,国家的商业道德由此而倒退”。 1872年,英国正式通过《禁止食品、饮料与药品掺假法》;3年后,英国议会颁布《食品与药品法》。 一方面,授权英格兰、威尔士地方政府委员会和苏格兰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主持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制定实施,委员会对地方当局具有调查权、立法权、间接调控财政权及“半司法权”。 另一方面,规定所有的地方政府必须至少设立一名公共分析师,所有的市场检查员、公害检查员、卫生医疗官、警察都能购买和送检样品,食品商有义务向市场检查员等出售正式的商品作为样品。《食品与药品法》实施后,英国食品掺假程度大大降低。19世纪后期,伦敦市场上牛奶的掺水率最高达50%;到1900年,下降为9.9%。 1986年,英国发现疯牛病。但是,保守党政府不仅刻意隐瞒事实长达10年,而且不人道地将饲料倾销到其他国家。事件暴露后,世界各国纷纷禁止进口英国活牛、牛肉及牛制品,英国不得不宰杀了全部30个月以上的肉牛。 之后,英国组建食品标准局。该局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专门从事监督、评估和检查其他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执法活动。同时,非政府织和中介机构得到进一步支持,逐步实现向多层级治理和社会共治的转变。1999年8月1日,欧盟解除英国牛肉出口禁令。 值得一提的是,1990年英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延续了处罚从严的趋势:违法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将受到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罚款无上限。 进入21世纪,英国探索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出台《食品标签规定》等专门规定,构建食品危害报警系统、食物中毒通报系统、化验所汇报系统、流行病学通信和资讯网络系统,有效监管和控制有害食品的流通。由此,英国成为全球食品安全体制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不过,这依然不能完全杜绝食品安全问题。2013年1月,英国发生牛肉掺假事件。可见,保卫“舌尖上的安全”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坚定地拿起法律、道德和科技的武器,捍卫人类的生命健康。(来源:解放日报;作者:赵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