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设立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的基础上,再设立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形成政策规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会议提出,此次设立的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按照聚焦重点、更可操作的要求和市场化原则,专项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民用清洁采暖、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大力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具体方式是,全国性银行向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自主发放优惠贷款,利率与同期限档次贷款的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人民银行可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再贷款支持。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我国能源资源禀赋以煤为主,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离不开金融支持。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将从“量”和“价”两个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助力绿色发展的意愿和能力。 同时会议要求,统筹研究合理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适当税收优惠、加强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加快折旧等措施,加大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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