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3日从省财政厅获悉,随着省财政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71.8亿元,今年我省384.7万名困难群众可获中央和省级财政95.3亿元救助补助资金。 得益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我省332.6万名城乡低保对象、49.7万名特困供养救助对象和2.4万名孤儿都可享受到国家基本生活救助保障。 据介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各省辖市、县(市、区)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资金分配主要参考各地困难群众数量、财政困难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对困难群众多、工作绩效好、贫困程度深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按照我省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地在及时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记者樊霞) 95.3亿 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救助补助资金9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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