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凌岩 陈玉尧 文图 9月18日,百瑞仁爱·黄河爱心基金慈善信托项目完成备案后成功设立,这已是百瑞信托在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后落地的第4单慈善信托,也是百瑞信托在10年前的2008年10月发起设立河南省首只标准化公益信托——郑州慈善(四川灾区及贫困地区教育援助)公益信托计划后,成功推出的第8只具有公益慈善目的的信托项目。 回首过去10年,从最初的公益信托到目前的慈善信托,百瑞信托在对“信托+慈善”的探索之路上从未停歇。 | 探路“信托+慈善”百瑞信托设立国内第一代公益信托 早在2008年,百瑞信托就开始了在公益慈善信托领域的探索和尝试。 汶川大地震后,百瑞信托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开展公益信托的请示,并于当年10月份发起设立了旨在为四川地震灾区和偏远地区教育事业提供专项援助的郑州慈善(四川灾区及贫困地区教育援助)公益信托计划。截至2018年8月底,该公益信托累计完成募资超过350万元,先后资助了四川江油及河南荥阳的3所小学进行教学楼重建和学生宿舍及食堂改造等工程。 该信托属于行业内首批得到监管部门认可的公益信托之一,这也是百瑞信托在探索“信托+慈善”模式之路上的第一次成功尝试。 但客观来看,第一代公益信托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由于仅仅是借用了信托通道完成了资金募集和定向使用,募集的爱心善款也大都实行的是传统输血式的一次性投入方式,使得信托公司后续没有资金可以进行投资管理,也就无法发挥其在爱心善款保值增值中的专业能力,从而背离了设立公益信托的初衷,不可避免迎来了昙花一现的结局。 但第一代公益信托的落地不畅,并未阻碍百瑞信托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通过设立公益信托,百瑞信托展现了自己的慈善情怀,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这也对其在慈善信托领域继续探索形成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 发行河南首只慈善信托开创央企践行公益事业新模式 2016年3月,《慈善法》颁布,对慈善信托进行了专门阐释。以《慈善法》颁布为契机,在国家电投“映山红”项目成功运作10多年的基础上,“百瑞仁爱·映山红慈善信托”应运而生。 “百瑞仁爱·映山红慈善信托”由国家电投团委作为委托人,百瑞信托作为受托人,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作为监察人,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作为托管行。信托资金的来源是国家电投的“映山红”爱心助学基金,通过慈善信托运作后,本金及收益均可直接从信托账户进行捐赠,用于教育、救助等公益慈善事业。 与传统“输血式”公益项目相比,“百瑞仁爱·映山红慈善信托”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大大增强了项目的可持续性。首先,在符合《慈善法》及《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慈善信托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低于上一年信托财产余额的5%”,由于本金大部分结余至下一年,且每年国家电投及其下属单位有常态性的资金注入,完全可以实现信托规模的持续增长,从而不断强化其自身造血功能,提升项目运作的可持续性。再者,该信托计划在设计之初就考虑了如何撬动社会资金的注入,采用持续开放式设置,同时基于其慈善信托性质,意向捐赠者不受“合格投资人”限制,可最大限度方便外部资金注入。“百瑞仁爱·映山红慈善信托”期限20年,随着该项目知名度和社会民众公益慈善意识的提升,后期会有越来越多的爱心个人和企业选择“百瑞仁爱·映山红慈善信托”来实现自己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心愿,从而进一步畅通该信托项目的资金吸纳途径。 二是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百瑞仁爱·映山红慈善信托”是严格根据《慈善法》以及信托行业“一法三规”要求设立的标准化的慈善信托,百瑞信托作为受托人、中信银行作为托管行,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信托监察人,都会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尽职尽责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信托运营过程规范、透明、有序,并通过各参与方专业的运作管理,进而提升整个“映山红”项目运行的规范性。 三是实现了透明化运行。百瑞信托在信托项目管理中建立了透明公开的信息披露机制,同时在信托文件中也明确了信息披露的频次等相关要求,在这一机制保证下,委托人、信托监察人以及社会公众可以对每一份善款的保值增值及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任何一笔资金进出都可以追溯其整个流动过程,可以确保每一分善款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于具有以上鲜明特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百瑞仁爱·映山红慈善信托”也开创了央企践行公益事业的新模式。 | 不忘初心百瑞信托十年“信托+慈善”迭代路 事实上,过去10年间,百瑞信托对“信托+慈善”的探索之路走得并不轻松。 2008年第一代公益信托的落地不畅,并未阻碍百瑞信托在探索中国化公益信托方面的坚持。百瑞信托一直充分依托自身行业领先的研发创新优势,在公益慈善信托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 2013年以来,百瑞信托先后推出包括“百瑞仁爱·天使基金1号”和“百瑞仁爱·瑞祥基金1号”在内的多只准公益信托计划,致力于为脑瘫儿童救助事业和科技文化教育事业打造创新型的公益慈善平台。 与第一代公益信托有所不同,这些以集合资金信托方式设立的公益目的的信托计划,较好地实现了对信托资金真正的投资管理,从而使善款具备了一定的自身造血功能,由此完成由1.0至2.0的迭代。 2016年3月《慈善法》的颁布成为另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在《慈善法》中,不仅明确信托公司可以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而且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同时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制约慈善信托发展的制度缺失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慈善信托由此迎来了真正的发展机遇。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机遇下,映山红慈善信托应运而生。百瑞信托历经10年的“信托+慈善”的探索之路,也在相应的信托产品从1.0到3.0的不断迭代升级中迎来历史新机遇。 2017年6月,百瑞信托联手股东单位国家电投集团团委发起设立百瑞仁爱·映山红慈善信托,百瑞信托慈善信托之旅由此破冰,并开创了央企践行社会公益事业的新模式。 2017年9月,百瑞信托与上海某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一起推出百瑞仁爱·甘霖慈善信托,这也是百瑞信托首次与实体经济企业合作,以“信托+慈善”模式共同发力环境保护领域的新尝试。 2017年12月,百瑞信托与汝州金庚康复医院一起发起设立百瑞仁爱·金庚慈善信托,由于脱胎于百瑞信托前期设立的准公益信托——百瑞仁爱·天使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慈善信托项目的成功落地,对于信托公司如何实现准公益信托和慈善信托无缝对接以及良性互动,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截至目前,百瑞信托相继发起设立4单慈善信托,募集爱心善款超过800万元,资助的公益慈善项目涵盖偏远贫困地区教育援助和留守儿童救助、特定区域环境保护、脑瘫儿童及自闭症儿童救助等多个领域。 百瑞信托家族及慈善办公室总经理张永表示,今年年底前百瑞信托还将会有1~2单慈善信托落地,而预计将于12月份成立的百瑞仁爱国家电投春晖慈善信托,有望在刷新百瑞信托慈善信托募集规模的同时,开创信托公司与央企工会组织合作打造幸福企业的新范式。 | 行业先行者为中国慈善探索破题新路径 百瑞信托在公益慈善信托领域进行的积极探索和尝试,正在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式慈善信托业务模式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鲜为公众所知的是,400多年前创立于英国的信托制度,起家之本即是公益慈善。其被创立的本源,即是从事社会财富转移活动时,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得到财富所有人、财富接受人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认可,同时,也是为了能在社会财富向公益事业进行转移的过程中,提升效率,监督到位。 在慈善和信托比较成熟的美国,享受免税待遇的慈善组织数量超过100万个,慈善信托类型也灵活多样。相比英国,美国税法对“慈善”一词赋予的内涵更加丰富,让更多慈善行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美国对税收优惠的规定更加具体,如对知识产权甚至废旧物资捐赠的价值确定都制定了详细规则。 与国外成熟的慈善信托运行机制相比,中国的慈善信托只能说刚刚起步。 百瑞信托在“信托+慈善”领域的有益探索和积极尝试,为河南乃至全国在“信托+慈善”领域探索找到了可资借鉴的路径:以满足广大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公益慈善目的为目标,与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专业机构通力合作,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自身专业能力,赋予爱心善款自身造血功能,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提升公益慈善项目运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透明度,最终使慈善信托成为信托公司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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