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河南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地域人文和产业基础建设特色小镇,严控特色小城镇房地产化倾向,避免“建成即荒废”的尴尬。 据介绍,2016年10月、2017年8月,住建部先后公布了两批国家级特色小镇名单,河南省温县赵堡镇、禹州市神垕镇、西峡县太平镇、确山县竹沟镇等15个特色小镇晋升“国家级”。在实际建设中,个别特色小镇遵循圈地盖楼、物业租售的老套路,不仅毫无“特色”可言,而且造成了大量房产空置和土地浪费。 《意见》指出,各地要正确区分特色小镇与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的小城镇区别,防止无限放大特色小镇的外延,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要学习杭州云栖小镇的建设经验,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科学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化有效载体。 河南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地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原题:《我省严控特色小镇房地产化倾向》) |